大学毕业生落户
办理条件
?? 1、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经教育部认证)毕业生(含留学回国人员)、年龄不满45周岁(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不受年龄限制)的毕业生;
?? 2、毕业生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随迁。
总部企业经营贡献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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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标准
?? 经认定的总部企业,自认定次年度起,连续3年按照核算年度地方财政贡献较上年度增量部分的50%给予奖励,每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连续3年获得500万奖励的,额外再奖励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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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 已被认定为武汉总部企业,认定标准为:
?? 1.在本市区域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纳入本市统一核算,依法纳税,诚信经营。
?? 2.在武汉市以外投资或授权管理的企业不少于3个;或授权为母公司内3家以上关联企业提供研发、物流、采购、销售、结算、财务、信息处理等服务职能。
?? 3.符合武汉市产业发展规划,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区域总部企业(含职能型总部),其控股母公司上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50亿元。
?? 4.产业标准。现代农业企业、制造业企业、服务业企业上年度纳入本市统一核算的营业收入和对本市地方财政贡献分别不低于5亿元和2000万元、20亿元和3000万元、10亿元和2000万元。
大学生人才公寓相关政策
支持标准
?? (一)在我区创业就业的,本科及大专毕业生补贴基准租金的30%,硕士毕业生补贴40%,博士毕业生补贴50%;
?? (二)在我区配租、在我市其他区创业就业的,不分学历,一律补贴20%。
办理流程
?? 申请人应在缴交次季度房租后,联系房屋所在社区申请上门复核,社区工作人员在预约时间后应尽快上门验证租赁行为,并在其房屋租赁合同背面加盖验证印章,签署验证情况及时间,复印或拍照后作为申请补贴的证明材料。各街道于每月25日将汇总名单报至乔顺公司(逾期未上报的可于下月合计上报)。